主管境內事務的歐盟執行委員馬姆斯壯(Cecilia Malmstrom)說,在中止免簽證機制(visa waiver suspension mechanism)下,歐盟執委會將在嚴格條件下做徹底評估,若有需要,可暫時重新要求某國公民申請簽證才能入境歐盟。
她強調,這項機制不是針對任何國家或區域,而是適用於所有已取得或將取得免歐盟申根簽證措施的國家。
她說,中止免簽證機制只有在特殊情況下才會(啟)動,是一種最後手段,這是為了處理因濫用免簽措施而採取的緊急情況。
歐盟執委會表示,這項機制只是暫時性措施,舉例來說,當發現某國旅客不尋常暴增,或某國無端突然提出很多庇護申請,就會做進一步檢視。
歐盟給予某些西巴爾幹半島國家簽證便利措施後,部分歐盟成員國發現不少人以免簽方式進入歐盟,濫用庇護程序。為了不讓免簽措施被用於非短期停留的用途,歐盟執委會宣示加強防範措施。
台灣自2011年1月11日取得歐盟免簽證優惠待遇。102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