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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巨:本公司現金減資換發新股上市買賣日期暨退還股款發放日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9.12 00:00
一、本公司於民國102年06月18日,101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少資本新台幣6,615,925,150元整,共銷股份661,592,515股,該減少資本案業經民國102年08月02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20029338號函申報生效;並奉經濟部民國102年08月09日經授商字第1020116304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現金減資換股作業計劃』亦已經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2年08月13日臺證上一字第1020016439號函核准在案。二、本次換發無實體新股自民國102年09月18日(星期三)上市買賣,原舊股票依規定已於民國102年09月05日起至102年09月17日止停止在市場買賣,且自新股票上市之日起原上市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買賣交割之標的,茲將上市有關事項公告如后:1. 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上市股票,計普通股2,205,308,382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2,053,083,820元。2. 本次減資股數:普通股661,592,515股,每股面額10元,共計新台幣6,615,925,150元整。3. 減資後換發無實體新股:總數為普通股1,543,715,86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5,437,158,670元整。4. 本公司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5. 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相同。三、前項換發之新股訂於102年09月18日(星期三)開始換發,換發新股手續如下:1. 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2. 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市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3. 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股票未能辦妥過戶及換發者,須俟新股發放日(102年9月18日)後,股東持現股舊股票及其轉讓過戶通知書、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至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股票換發手續。4. 換發地點:台北市松山區光復北路11巷35號地下一樓,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富證券股務代理部,電話:(02)2768-6668。四、獲配本公司88年以前因盈餘轉增資所發行之緩課股票之處理:1.若尚有現股未轉讓或放棄緩課者,將依減資比例減除,減除部份將列入當年度所得。若將減資換發新股之緩課股份撥入股東個人集保帳戶,將依面額計算列入股東當年度所得。2.貴股東如於102年9月6日(含)前將目前手中持有之緩課股票送存個人集保帳戶,將視同放棄緩課並以面額列入當年度所得。五、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訂於民國102年09月18日,以匯款或掛號郵寄銀行匯票予各股東,匯費或郵資由股東支付;若退還股款不足以支付郵匯費用時,則改以平信寄出匯票。六、本案款項之給付係奉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現金減資退還股款,而非盈餘分配,非本國股東收到現金退還股款時,應徵詢各國稅務機關意見並依照股東所在地國家稅法規定依法申報。七、除另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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