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起訴書指出,李姓男子是台中這家有相當知名度的補習班負責人,與合夥的張姓男子因股權糾紛及補教利益交惡,彼此間有多起民、刑事案件。
另外,由於補習班被控未按時給予薪資及獎金,葉姓前班主任在民國100年底離職,為向李姓男子追討積欠的新台幣300萬元薪資及獎金,葉女並向台中市勞工局申請調解勞資爭議;101年1月間,李男持球棒到葉女住處,以揮舞球棒、敲地板、桌椅方式發出聲響,恐嚇葉女。
起訴書表示,李、張兩人拆夥後,張姓男子應聘到台北補習班任教,李男放話要對付對方,並由一綽號「阿扁」的張姓男子以2萬元代價,委託2名男子,毆打張姓前合夥人,因學生家長發現後猛按喇叭,2人才罷手逃逸。台中地檢署偵查終結後,今天將包括李在內的8名涉案人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