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上開公司102年9月11日減資換發股票公告申報書。
二、停止股東名簿記載變更之事由:現金減資換發股票。
三、停止股東名簿記載變更起迄日期:102年10月7日起至102年10月16日止。
四、本次換發內容:本次(現金減資退還股款計新台幣514,861,2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51,486,120股 (含私募及限制買賣股票銷除0股),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538,033,600元、153,803,360股,按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每壹仟股減少250.79765股 (即每股退還股款2.5079765元)及每壹仟股換發新股票749.20235股。
五、舊股票停止在市場買賣日期:自102年10月3日起至102年10月16日止。
六、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102年10月11日。(自102年10月17日起開始受理換發股票,採無實體發行)
七、新股票上市開始買賣暨舊股票終止上市日期:102年10月17日。
八、減資換發股票公告業於102年9月9日依公司法第252條、273條暨有價證券交付或發放之相關資訊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九、本次換發之新股其權利義務均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