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蕭家淇:喪失黨籍即失立委資格

中央社/ 2013.09.12 00:00
(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台北12日電)內政部次長蕭家淇今天說,依公職人員選罷法規定,不分區立委喪失黨籍日起,即喪失資格。

公職人員選罷法第73條規定,「全國不分區立委,在就職後喪失其所屬政黨黨籍者,自喪失黨籍之日起,喪失其資格」,蕭家淇說,喪失黨籍之日就是在所屬政黨檢附黨籍喪失證明書,並報中央選舉委員會備查時。

蕭家淇強調,從法律面來解釋是這樣,但是否已完成備案程序,不是內政部的權責,內政部不便對個案表示意見。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