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性侵友人母 忘恩狼︰ 太久沒碰女人

自由時報/
13 年前
被判7年2月

〔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恩將仇報!20多歲男子蔡友銘無處可住,朋友「阿勇」(化名)好心收留他住宿,蔡男竟趁阿勇不在家,持刀性侵阿勇的母親;法院審理時,蔡男還辯稱「太久沒碰女人了!」被高院法官痛斥「荒唐!」昨判他7年2月徒刑。

蔡友銘因收入不穩定、無處可住,阿勇好心,同意讓他借宿桃園住處。蔡男去年3月12日晚隨阿勇返家,還向阿勇的50多歲母親問好。

隔日下午,阿勇和母親因「錢」事而嚴重爭執,阿勇氣得出門,蔡男見他母親落單,竟趁她進入阿勇房間打掃之際,衝上前勒住她脖子、推倒在床,以折疊刀抵住其頸部恫嚇「不要動,否則殺掉妳」,接著要脫她的衣褲。

不顧友人母親求饒

被害人不到3秒鐘就從驚慌轉為冷靜應對,她告訴蔡男,她的脊椎有病痛,「請饒了我」,但蔡男仍繼續強脫她衣褲和撫摸下體,被害人改騙他說「我有愛滋病,而且年紀可以當你的媽了!」

沒想到蔡男不為所動,還露出生殖器,強迫被害人替他「打手槍」,接著將她性侵。被害人案發後報警,將蔡男逮捕送辦。

蔡男在法院承認「有性侵伯母」,但否認涉持刀性侵,辯稱那是在阿勇床上臨時取得修指甲用的挫刀,無法傷人,並非凶器;但被害人證稱,清楚記得那是一把折疊的刀,因架在脖子上,當時害怕不敢大力反抗蔡男。

高等法院法官追問,為何會有性侵友人媽媽的荒唐行徑?蔡辯稱「我太久沒有碰女人了」,才會鑄成大錯。高院審理後,以攜帶凶器強制性交罪判他7年2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