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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東要說話:台灣珍貴價值:公民團體的獨立性

立報/本報訊 2013.09.10 00:00
■黃榮墩

我應政大公民社會暨地方治理研究中心江明修老師邀請參加「2013兩岸NGO實務暨人才發展論壇」。這場論壇其實已經持續舉行多年,我經常有機會成為其中的參與者而或得許多收穫。

20年前,台灣解除戒嚴不久,許多抗爭與社會運動一波波興起。遠在花蓮的我們對勞工權益、婦女運動、教育改革一知半解。對教育以及青少年的處境卻是感到焦慮,因此我與純敏創立了青少年公益組織,想為花蓮台東的青少年服務。從推動青少年休閒活動開始,漸漸成為一個以帶著青少年參與休閒活動培養青少年的高手,席捲了花蓮、台東甚至宜蘭的青少年活動。

為了帶領青少年認識自己的家鄉,開始舉行「一個城市的誕生」等的鄉土教育活動,由此也漸漸成為導覽古蹟、保護古蹟、搶救古蹟的文化團體。又因為幫助農民、救災、推動無毒土地政策,成為一個參與農業活動的青年團體。也因為在地行動,倡導在地的課題成了社區營造的參與者。

這其中也漸漸與尹士豪、黃德福、李紀珠、林芳玫、鄭麗君等幾位國民兩黨的青輔會主委相熟。尹士豪、黃德福推動青年休閒與青年營隊活動,主動找尋民間能夠引起青年參與的團體。李紀珠開始籌畫國內的青年志工業務、林芳玫大步推動青年志工政策正式成立了國內具政府性格的青年志工中心,開啟了政府與民間的緊密合作。鄭麗君進一步注入更多元的青年概念,將青年的服務組織倡名為Youth-hub,希望能為台灣建立國家性格的青年組織。

尤其林芳玫主委主張政府與非營利組織的夥伴關係,既從民間團體吸收施政想法,又從民間團體試作、試辦,進而成為政策。也接受民間的建議組成了沒有名字的也沒有組織的青年團體論壇,邀集國內30位跟青年團體有關的執行長參加,包括陳俊良、紀惠容等。同時由其中的10位執行長每兩月倡議一次主題、進行論壇的架構與組織。在這個行動裡經常有江明修教授的影子,大家的許多想法也成了國家的青年政策。

後來政治大學成立第三部門中心,更經常的舉辦非營利組織的活動,為非營利組織提供許多交流與學習的機會。但現在的政府顯然不知道如何與公民團體相處,以至於也與公民社會漸行漸遠,真是一件可惜又令人懊惱的事情。

非營利組織不全然是代行政府福利作為的社會福利團體,公民團體也更非藍綠標籤可以涵蓋。像我們自己的青少年公益組織與好人會館,既非藍也非綠。我們有自己的主張、自己關心的議題與行動。一方面對社會熱情、當然也想影響政府,更想影響社會。最恨的是政府把夥伴關係當成委辦關係或招標的廠商關係,把不同的意見者視為敵對政營的外圍團體。

這些由政治利益染指非營利組織的情形,起緣於政黨自己。然而,以我們自己為例,我們已經歷經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多次的輪替,即有藍色的政治夥伴、也有綠色政治盟友,這其實是公民社會的常態。

學習跟公民社會相處吧!

台灣多年來已經累積了許多具公共性格的公民行動經驗,這些經驗具有獨立的社會價值。因為透過公共參與,雖然既受政府影響、受外國影響、受財團影響,卻也多次沉澱、淬煉出獨立於政黨、中資、媒體操作的能力與態度。這樣的獨立性顯現在若干投身於非營利事業的執行長與學者身上,這是非常珍貴的。(花蓮青少年公益組織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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