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最高法院與最高檢察院昨天公布網路誹謗刑事案量化入罪標準,指網路誹謗若被轉發達500次可判刑,內容涉及危害國家形象、對社會造成惡劣影響等7種情況,可提起公訴。
中共人民日報旗下的環球時報今天發表社評,回應「兩高」的司法解釋。社評標題是:「互聯網(網路)『大字報時代』正在結束」。
社評指出,網路在中國大陸已發展10多年,開闢了資訊和意見傳播的嶄新時期。但網路帶來的問題也在累積,其中最嚴重的就是網路謠言和各種人身攻擊逐漸失控。
對此,環球時報表示,「非法資訊的傳播猖獗達到甚至超過當年的『大字報』」。
這篇社評以「毒瘤」形容大陸官方認定的「網路謠言類非法資訊」,指謠言在社會機體中不斷作亂,對全社會健康的危害逐漸接近危機。
社評表示,中國不可能「禁言」,也不會為正當的網路監督設置障礙;但是中國也絕不會成為造謠誹謗合法的所謂「言論無邊界」社會。
對於大陸「兩高」昨天出爐的司法解釋,許多大陸網友直指「此法一出,微博已死」,因為根據這項標準,只要是負面訊息都可能被羅織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