拚績效偽造文書 所長、偵查佐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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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新北市警局金山分局派出所長金文貴、偵查隊偵查佐李重翰,去年查獲少年持有K毒案時,涉嫌更改查獲時間,還擅拿下屬的職名章蓋章,卻因筆錄與採尿紀錄表的查獲日期不同,被分局督察組發現有異而移送法辦,基隆地檢署昨將2人依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罪嫌起訴。

金文貴受訪時無奈說:「我覺得很冤,替公家做事,還落得被起訴的下場!」李重翰則說,當時是聽所長的意思,沒想那麼多。分局長葉爾煙表示,希望同仁引以為誡,將本案列為案例宣導,不要再犯。

金文貴、李重翰去年12月16日,在金山區一間撞球場逮到劉姓少年持有K他命,金文貴擔心隔週沒有查獲三級毒品的績效,要求詢問員警莊智添配合把查獲時間改為12月21日,遭拒。

金員只好趁另一員警蔣永彬不在時,拿蔣的職名章蓋在筆錄上,讓蔣員變成詢問人,並偽造查獲時間為12月21日;李則在採尿罐上蓋蔣的職名章,另在採尿作業管制記錄表上,偽填查獲時間為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