誹謗訊息轉五百次可判刑 惹議

中央社/
12 年前
(中央社記者蕭保祥上海9日電)大陸最近打擊網路謠言導致不少人遭逮捕,引發網友關注言論自由。大陸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今天下午召開記者會宣布,對網路誹謗訊息被轉500次可判刑,遭網友非議。

根據中國大陸最高人民法院與中央電視台發布消息,大陸司法「兩高」(最高院、最高檢)下午聯合舉行記者會,解釋網路訊息誹謗案件的法律適用問題。

大陸司法「兩高」解釋稱,利用網路訊息誹謗他人,同一誹謗訊息被瀏覽次數達5000次以上,或被轉發次數達500次以上,應當認定為大陸刑法第246條第1款規定的「情節嚴重」,可構成誹謗罪。

「兩高」也說明網路誹謗條件為「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包括7種情況:引發群體性事件;引發公共秩序混亂;引發民族宗教衝突;誹謗多人造成惡劣影響;損害國家形象、嚴重危害國家利益;造成惡劣國際影響;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秩序與國家利益。

「兩高」表示,若有網友明知訊息捏造、主觀故意散布,客觀上行程實際損害,也可誹謗罪定論;如果行為人不明知是他人捏造而散布訊息,即使對被害人名譽有一定損害,並不構成誹謗罪。

對「毀謗訊息被轉發500次以上」可認定情節嚴重構成罪嫌,讓大陸網友非議最多,也引起大陸多位法界人士關注。

大陸知名法律學者徐昕在微博表示,「我擔心的事,終於要來了。高法高檢能否守住法治底線?希望出台(推出)前面向公眾徵求意見。」

網友「燦燦快到我碗裡來_」就說,「以後不敢說真話了。」

大陸網友「里海之鷹」則質疑中共打謠思考,「不在第一現場的網友如何分辨訊息是不是謠言?」更拿新華社記者報導東京申奧出錯的新聞為例,在現場的記者都可能出錯,誰能做到完全知情?

「南方周末」5日用全版評論文章「重拳嚴打,天下無謠?」討論中共打謠行動,引述不願具名學者說:「如果把所有事情都用刑法管起來,試圖搞道德純淨化運動,那可能是一種災難……」

根據中新社不完全統計,大陸各地最近因「謠」獲罪的人不少,河南批捕131人,山西刑拘49人、治安處罰29人、批捕23人,陝西批捕22人。

有網友指出,根據「兩高」今天的解釋,先前被捕是不是都不合法?都是「濫權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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