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變更102年之募集資金運用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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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年前
第二條 第16款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2/09/09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102/08/083.變動原因:本公司102年現金增資實際訂價較申報時提高,實際可募得資金總額增加,增加幅度達原募集資金總額20%以上。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原預計支應營建工程款3億9仟萬元,變更後為支應營建工程款3億9仟萬元、充實營運資金9仟萬元。5.預計執行進度:102年第3季。6.預計完成日期:103年第3季。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1)390,000仟元用以支應營建個案「富春居」、「夢想城」及台中市西屯區福德段營建工程款,「富春居」、「夢想城」及「福德段」三建案預計完工年度認列營業收入158,149仟元、322,777仟元、1,190,310仟元。(2)90,000仟元用於充實營運資金預計於102及103年度合計分別可減少利息支出675仟元及2,700仟元,給予本公司更充裕之資金供靈活調度,降低營運週轉風險。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充實營運資金預計於102及103年度合計分別可減少利息支出675仟元及2,700仟元,給予本公司更充裕之資金供靈活調度降低營運週轉風險。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本次變更資金募集計劃將可增加本公司利息支出節省數,給予本公司更充裕之資金供靈活調度,降低營運週轉風險,對公司股東權益尚無不利之影響。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1)計畫變更之必要性與合理性坤悅公司因考量增資募集之時機與市場股價變化,致實際發行價格16元較申報時之暫訂發行價格13元提高,總募集金額由390,000仟元提高至480,000仟元,本次因發行價格提高致增加「充實營運資金」計畫90,000仟元,係因市場股價變化所致且本現金增資案申報本次計畫時即已載明「募集資金增加時,增加之部份則作為充實營運資金」,故該公司變更計劃之原因尚屬必要且合理。(2)計畫變更後預估效益與進度達成之可行性坤悅公司變更102年現金增資計畫,變更後計畫之總金額由390,000仟元增加為480,000仟元,增加部分全數運用於充實營運資金。預計102年第三季可完成資金之募集,並於募集資金到位後即可投入充實營運資金及支應營建工程款,故本次支應營建工程款及充實營運資金之資金運用計畫及預計進度尚屬合理。390,000仟元用以支應營建個案「富春居」、「夢想城」及台中市西屯區福德段營建工程款,「富春居」、「夢想城」及「福德段」三建案預計完工年度認列營業收入158,149仟元、322,777仟元、1,190,310仟元;營業毛利15,378仟元、49,396仟元、386,515仟元;營業利益4,748仟元、29,066仟元、320,015仟元。其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應屬合理。90,000仟元用以充實營運資金,預計於102及103年度合計分別可減少利息支出675仟元及2,700仟元,並可改善財務結構,給予公司更充裕之資金供靈活調度,可降低營運週轉風險,故其辦理募集以充實營運資金,其預計可能產生利息支出減少之效益,應屬合理。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