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英國「金融時報」(FT)報導,阿里創辦人馬雲與其他高層主管僅控有阿里略高於10%的股權。儘管如此,他們希望能夠掌控董事會的組成,如此一來,將可看齊谷歌公司(Google Inc. US-GOOG)等美國重量級科技企業,採取「雙軌制股權結構」(dual-class shares ),以確保阿里的策略方向與文化。
不過,香港上市規定明確地反對雙軌制股權結構。這種結構可賦予少數股東更多的投票權。香港市場監管機構料將堅持原則,即所有股東應享受同等權益。
如此一來,香港與中國大陸恐將失去自臉書(Facebook Inc. US-FB)以來最受全球矚目的IPO,儘管阿里計劃在香港掛牌已有數月之久。
消息人士指出:「公司內部正在進行討論,我們可能會選擇香港上市,但若不能獲得滿意的董事會結構,紐約不失為一個可行的選項。」
香港一直被視為中國民營企業理想上市地點,大陸最成功的企業之一若轉戰美國上市,將令人大失所望。
阿里由阿里巴巴合夥人(Alibaba Partnership)負責營運。消息人士指出,該組織由20名主管組成,負責公司每日營運。這項合夥人制度是在2010年成立,目的是在馬雲與其他創辦人離開後,仍能保持他們所建立的公司文化。
阿里巴巴的剩餘股票由日本電信業者軟體銀行(SoftBank JP-9984)、美國雅虎(Yahoo!US-YHOO),以及部分私募股權公司與主權財富基金持有。
谷歌創辦人之一佩吉(Larry Page)在2004年公司上市前夕致函股東對阿里合夥人產生重大影響。佩吉與谷歌共同創辦人巴林(Sergey Brin)目前透過雙軌制股權結構握有更多投票權,而掌控著谷歌。(譯者:中央社趙蔚蘭)102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