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黃女入行僅一個多月,8月份經姜男介紹加入集團內擔任車手,一個多月內即得手兩次,共70萬元。6日下午,黃女與姜男前往北市中正區準備詐取黃姓老翁的現金30萬時,被警方逮捕,姜男見同夥被逮,隨即逃之夭夭搭車返回中壢,警方請黃女聯絡姜男,循線將他帶回偵訊。警方當場起出偽造的「台中地檢署交保金收據」與「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識別證」。
經警方調查,發現黃女帳戶已被檢方列為警示帳戶,黃女表示,之前求職時,對方曾要求她提供帳戶,沒想到會被當成人頭帳戶使用,自己也變成詐欺受害者,訊後將黃女依詐欺罪嫌法辦,姜男則隨卷一併函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