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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4億入袋 賠了146億 經營8大弊病 虧損照領獎金

中時電子報/楊毅/台北報導 2013.09.08 00:00
政府每年耗資數百億元經費,補助上百家財團法人,但立法院預算中心最新出爐的研究報告卻發現,不少財團法人虧損連連,年終績效獎金居然是4個月起跳,加上其餘各類優渥獎金,造成國庫沉重的負擔。

立法院新會期即將開議,政府預算案審查依例將是「重頭戲」。針對財團法人經營狀況,預算中心近日完成研究報告,直指「八大弊病」,包括獎金福利發放未符合規定、董監事開會出席率低落、人事費用負擔沉重、長期營運虧損。

報告顯示,以101年度為例,政府捐助成立122家財團法人,接受各部會補助及委辦收入總金額約384億餘元,但年度虧損卻高達146億餘元,虧損家數共有39家。

報告指出,公務機關年終獎金發放標準為1.5個月,但過去5年來,卻有多達13家財團法人的年終獎金超過1.5個月,如經濟部所屬紡織產業綜合研究所、台灣非破壞檢測協會,平均發放2至2.5個月;工業技術研究院及全國認證基金會,獎金也都超過2個月。

另外,部分具公益性質的財團法人,像是農委會所轄農業信用保證基金、經濟部所轄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及台灣中小企業聯合輔導基金會等,年度盈餘為收取強制性規費,員工不須面臨市場競爭,卻比照國營事業領取2.6個月的績效獎金。

報告指出,以中小企業信保基金為例,除100年度有盈餘外,其餘4年度皆為短絀,每年須由經濟部編列40至60億元預算挹注財務缺口,但該基金卻於97至101年度間,照樣發放年終、考績及績效獎金,三項獎金總數,介於4.16個月至4.68個月之間。

農信保基金年年虧損,但近5年間,各項獎金發放總數,竟也高達4.1個月至4.6個月。

至於金管會所屬7個財團法人的獎金合計最高也達4.6個月。其中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除發三節獎金外,另有交通費、伙食費、旅遊補助,以及2或3年1次的「置裝費」,並有生日禮金1000元、尾牙4000元及自強活動2500元等,福利羨煞一般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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