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報導,會議聽取了大陸全國工商聯對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的調查評估匯報,指出民營企業在市場准入方面遭遇不少體制性和政策性障礙,影響了鼓勵民間投資政策的效應。
會議強調,儘快在金融、石油、電力、鐵路、電信、資源開發、公用事業等領域,向民間資本推出一批有利於轉型升級的項目,在推進結構改革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
會議同時要求,要落實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措施,凡市場機制能有效調節的事項,不再設定行政審批;凡可採用事後監管的不再前置審批。
而需要審批的,也要嚴格規定程序和時限,打破各種對民間投資製造隱形障礙的「玻璃門」、「彈簧門」,拆除「表面迎進去、實際推出來」的「旋轉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