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美: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對關係人之捐贈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3 年前
第二條 第43款1.事實發生日:102/09/062.捐贈原由:支援「財團法人勤美璞真文化藝術基金會」推廣文化藝術及舉辦公益及藝術活動之用3.捐贈金額:新台幣4,055,000元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勤美璞真文化藝術基金會5.與公司關係:本公司董事長為該基金會之董事長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