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在跟食品安全團體座談後,於裁示中表示,有關廣告跟標示不實的罰則,食品衛生法與公平交易法的差異很大,短期內可能無法完全拉近。對於環保署建議用行政罰法,總統表示贊同,也請相關單位研究,能夠不修法就做到的部分可以先做。
關於食安監測人力部分,總統以各地的環保志工大隊或環保小組為例,認為成效良好,在食品安全方面也可以參考同樣的做法,甚至由中央與地方合作處理。總統:『(原音)這議題受到的關心絕對不亞於對環保的關心。我覺得能夠在未來幾個月內能夠由衛服部登高一呼,把他們組織起來,有些縣市好像已經有些雛形組織出現,我們中央、地方一起合作,將隊伍建立起來。』
會中也提到消費者保護基金,總統認為這個構想不錯,但要如何找到適當財源,是比較需要解決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