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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實施旅遊新法 觀光局:有利市場正常化

中央廣播電台/楊文君 2013.09.05 00:00
為改善旅遊品質,中國大陸第一部旅遊法將於10月實施,禁止旅行社安排購物行程、自費行程或從中收取回扣等,此舉將造成旅遊成本提高,台灣旅行社業者擔憂會造成全球旅行業蕭條。交通部觀光局則表示,這項法令雖然會衝擊到陸客來台的團客市場,但有利於市場正常化。

根據大陸「旅遊法」的規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遊活動,誘騙旅遊者,並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也「不得指定具體購物場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費旅遊項目」。這些規定將使團費提高,台灣部分業者擔心大陸團客將大幅減少,衝擊全球旅行業。

交通部觀光局業務組組長賴炳榮指出,習慣低廉團費的陸客可能會降低旅遊意願,但事實上,團費低廉都是靠額外購物的費用填補,這樣本來就不合理,台灣目前也正在實施陸客優質團旅遊,和大陸旅遊法想要達到的效果不謀而合。他說:『(原音)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不會說沒有團費就能出國旅遊,這是不可能的。因為他是希望透過這個旅遊者在購物時回充團費的成本,那這種情形本來就不是市場正常的體制,所以現在透過我們優質團行程以及十一旅遊法的施行,希望盡量讓市場資訊回歸正軌。』

根據大陸的旅遊法,違反相關規定者,最高會被開罰人民幣30萬元,大約新台幣150萬元,未來「低團費」和「零團費」勢必會消失在大陸市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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