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炸搥壞購票機 捷運客判拘役

中央社/
12 年前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5日電)彭姓男子不爽台北捷運購票機沒反應,氣炸出拳搥破購票機螢幕,還對副站長拳打腳踢。台北地院依傷害等罪,判處拘役80日。

根據法院今天公布判決,彭男在去年8月晚間,在捷運永春站想買票搭車,不滿購票機沒有反應,一時氣憤出拳搥破購票機螢幕,引來捷運保全人員、副站長上前勸阻,反遭彭男打拳打腳踢。

彭男事後承諾賠償新台幣8萬元,但卻只賠了萬餘元就不了了之,法官依普通傷害罪、毀損器物罪,判處拘役80日,折合易科罰金8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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