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期貨市場鉅額交易制度,將有重要轉變。期交所4日指出,自12月2日起,將於現行鉅額交易制度的逐筆撮合交易方式之外,增加議價申報交易方式,適用商品包括臺股期貨、小型臺指期貨、臺指選擇權及股票期貨4項商品,將可提高大額交易人參與的意願。
期交所表示,此議價申報鉅額交易新制,買賣雙方交易人於議定價格、數量後申報期交所確認成交,可降低原採逐筆撮合方式其交易對手或成交數量等無法確定,導致大額部位的策略執行恐有不便之風險,但此制度上路後,可大幅提高大額交易人參與期貨市場意願。此外,為便利同一標的的期貨與選擇權策略執行,期交所同時放寬「組合式委託最低門檻」規定。
依現行規定,組合委託中的每個契約,皆須滿足最低門檻,包括期貨契約200口、選擇權契約400口,此次將放寬為同一標的的期貨與選擇權組合式委託,例如臺股期貨與臺指選擇權之組合,僅須每一選擇權契約符合最低門檻400口之規定,即可進行鉅額交易。
議價申報鉅額交易為近年來國際交易所普遍採行的交易機制。據了解目前許多專業機構法人,例如投資銀行、退休基金、避險基金等,於海外市場即有以臺股指數或臺灣相關證券為標的所進行之交易,並以議價方式為之。
臺灣期貨市場實施鉅額交易制度始自於100年12月19日,以逐筆撮合交易方式進行,適用商品包括臺股期貨、小型臺指期貨及臺指選擇權等三項交易量最大之股價指數類商品,101年5月14日起,再增加股票期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