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字號:中華民國102年09月04日(102)明財字第103號壹、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04月20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16791號函暨本公司第四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購辦法之規定辦理。 貳、公告事項:本公司99年度第二次發行(100年04月15日)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於102年09月04日經員工繳納股款執行認股股數20,000股,自民國102年09月10日(星期二)起上市買賣。參、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