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32歲的楊男因積欠張男10萬元,2人於今年1月9日下午在張男位於桃園縣大園鄉的鐵皮工廠商討還款事宜,但因楊男提出延期還款未被張男接受,兩人因此起口角、扭打。
不料,楊男竟拿起茶几上的水果刀,刺向張男,水果刀不慎劃傷自己的手指頭又斷裂後,楊男又拿起桌上的小型軍刀,連續刺砍張男的喉部和頸部,導致他身中12刀,最後因出血性休克身亡。
楊男為避免屍體被發現,當天下午傍晚,開車載運張男屍體,丟棄在新北市林口區山谷,急需用錢的他,隔天又回到鐵皮工廠,盜賣張男的塑膠廢料和粉碎機,得手5萬7000元。
全案直到路人開車行經棄屍處,因尿急到路旁小解時,驚見張男屍體,全案才揭露。
新北地方法院痛斥楊男將被害人屍體遺棄樹林間,任由遺體曝曬空氣中腐化遭野生動物啃食,再至被害人鐵皮屋中竊取工廠材料及機具變賣,所為均屬非是,今年5月間依殺人及遺棄屍體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1020904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攝 102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