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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貸監控標準 擬彈性空間

中央商情網/ 2013.09.04 00:00
(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2013年9月4日電)金管會銀行局長桂先農今天表示,對於規模比較小的銀行,房貸監控標準會依據銀行業務規模、房貸質與量的方式,予以彈性空間。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邀集本國銀行負責人座談。

桂先農指出,為了避免銀行放款的集中度風險,金管會對於銀行房貸有監控的標準,除了銀行法所規定不動產放款不可以超過存款及金融債的30%之外,另外還有其他避免集中度過高的監控標準。

包含銀行的購屋貸款與修繕貸款不可超過總放款的40%、土建融資金額不可以超過15%,以及不動產擔保品不可以超過70%,否則銀行必須增提備抵呆帳。

不過有些區域性的銀行會中指出,由於放款業務較小,很容易碰觸到監理指標,就必須增提備抵呆帳,有礙銀行的業務開展。

桂先農說,過去的對於房貸的監理是以單一標準,沒有考量到各銀行的業務大小,金管會考量依據銀行的業務規模,以及銀行房貸的品質,監理指標予以一些彈性的空間,實際內容將繼續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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