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布,第1階段成分股先開放先買後賣當沖,包含台
灣50指數、台灣中型100指數及富櫃50指數共200檔成
分股,預估明年1月6日實施。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宣布推動3項提振股市措
施,其中包含開放投資人先買後賣當日沖銷交易,第
1階段的開放標的為台灣50指數、台灣中型100指數及
富櫃50指數。
金管會表示,是否要擴大現股當(沖)的標的範圍,
還要研議。另外,由於周邊單位及各券商還要進行電
腦系統修正,並完成測試,時程約要4個月,預計上
路的時間約民國103年1月6日。
曾銘宗表示,經過審慎評估後與聽取證交所、櫃買
中心及券商的意見,不採保證金的機制,由券商自行
評估決定保證金的收取,但為了平衡風險控管,金管
會採行分階段實施。
曾銘宗說,期望券商必須要設定額度限制,券商要
依據交易收盤後就投資人當日沖銷損益,進行額度控
管。此外,除了專業投資人之外,其他投資人要從事
先買後賣當沖,必須要填寫風險預告書。1020903
(圖為中央社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