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滋男師毒誘性行為 判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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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3日電)台北巿一名罹愛滋病的男性教師被控以毒品引誘男網友發生性行為。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處13年徒刑。律師表示,會上訴到底。

台北地檢署指出,被告為同性戀者、國小老師,於民國100年2月11日經由檢驗知悉自身感染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AIDS,俗稱愛滋病)後,即存心報復,刻意隱瞞自己感染愛滋病,在男同志聊天室刊登訊息,以共同施用毒品「助性」為誘因,尋求願與他發生性行為者,逾10人因此與他發生危險性行為。

檢方偵查後,以違反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妨害公務等罪起訴這名罹愛滋病男教師。台北地院今天判處男教師應執行有期徒刑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