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前妻討房產 玻璃娃娃敗訴

自由時報/
13 年前
〔自由時報記者李忠憲/新北報導〕患有「先天成骨不全症」、俗稱「玻璃娃娃」的男子顏凡韋,與結婚多年的張姓妻子愛情生變,離婚後控告張女,依民法「受贈人對於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向法院訴請將贈與房屋要回;法官認為他經濟上並沒有構成不能維持生活條件,判他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顏凡韋多年前曾出面幫同為玻璃娃娃的弟弟顏旭男摔死案,向景文高中爭取權益。顏男92年和張姓女子結婚,前年感情生變,於去年9月協議離婚,他今年到新北地院提告,要求撤銷贈與給張女房子並須返還民事訴訟。

法院認為,顏男無法證明該贈與確屬附有負擔;顏男尚有存款,也聘看護照顧,不符合民法中「不能維持生活」的要件,判顏男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