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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設Q簽證 華人探親可留5年

中央商情網/ 2013.09.01 00:00
(中央社台北2013年9月1日電)中國大陸今天起實施「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條例」,大陸國務院法制辦公室負責人表示,增設Q系列簽證,華人回大陸探親,最長可居留5年。

新華社報導,這名負責人指出,Q系列簽證主要發給申請入境探親的海外華人。其中,Q1簽證持有人入境大陸後,可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辦理家庭團聚類居留證件,有效期為180天至5年,外國人可憑此居留證件出境、入境以及在大陸居留。

Q2簽證停留期最長可達180天,停留期滿後可向停留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延期。

大陸於1986年制定的「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實施細則」規定,根據外國人申請到中國的事由,普通簽證分為D字、Z字、X字、F字、L字、G字、C字、J字8個類別,分別相對應定居、工作、學習、訪問、旅遊、過境、乘務、記者等事由。

這次實施新條例後,普通簽證由原來的8類調整為12類,增加R(人才)、Q(探親)、M(商貿)、S(因私)類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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