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陳節如痛批 食藥署放水「傷天害理」
陳節如說,今年一月食藥署執行GMP藥廠查核時,發現三八四一項藥物與許可證內容不一致,其中最嚴重的是「應做生體相等性(BE)試驗而未做」,食藥署竟於三月二十八日發函業者,若上市超過五年未發現嚴重不良反應或藥效不等,可等效於BE試驗,就地合法;而未滿五年者只需在兩年內補做,且通過之前無需下架。陳節如痛批食藥署「傷天害理」。
食藥署藥品及新興生技藥品組長鄒玫君回應,這些藥品上市前其實已執行過BE,上市後再變更賦形劑才會與登記配方不符。她說目前清查的三八四一件變更項目中九十五%安全無虞,剩下五%將於一個月內找專家評估是否重做BE。
督保盟發言人滕西華痛批,食藥署作法形同「健保出錢讓全民當白老鼠,替廠商換取免做BE的門票」,她要求食藥署將違法藥品依法下架、通告違法藥品清單,並讓違法失職人員接受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