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2/08/302.公司名稱: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102年第2季自結累積合併稅前利益與會計師查核數差異原因說明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原公告102年第2季累計自結稅前利益為87.52億元與會計師查核數87.97億元,差異0.45億元,主要差異原因係處分投資性不動產相關稅賦重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