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6月21日兩岸兩會第九次高層會談有關解決金門用水問題的共同意見,水利署表示,經兩會聯繫安排,兩岸相關單位29日在福州開會討論,就共同落實金門自大陸引水相關原則性議題進行溝通交換意見,達成5項共識。
水利署表示,陸方認為,從水源穩定、工程可行性及規劃成熟度等多方面評估後,擇晉江引水金門最優,而我方也贊同,雙方同意後續針對供水規模、工程建設及營運模式等進一步磋商與確認。
為加速推動後續工作,水利署指出,雙方同意以商議及簽訂供水相關契約主體為執行單位,我方指定金門縣自來水廠,陸方指定福建省供水有限公司。
此外,會中還同意由雙方指定單位建立工作商談協調機制,我方指定金門縣政府,陸方授權福建省水利廳;原則上根據工作需要,在金門和福建輪流舉辦工作商談。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也同意由雙方執行單位建立商務及技術等溝通機制,儘快進行相關工作。
至於下一次雙方工作商談的具體內容和時間,水利署表示,將根據執行單位商務及技術等溝通進展情況協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