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 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2/08/302.發生緣由:由於公司於102年4月30日所公告申報之101年度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之查核報告,金管會來函要求重新編製101年度財務報告,公司重新提供相關資料經會計師重新查核後,出具修正式無保留意見 之查核報告。3.因應措施:重新上傳101年度財務報告至公開資訊觀測站。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