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山腳下:化學武器與無人飛機
美國又要出兵了!這次理由,是指敘利亞政府在內戰衝突中使用化學武器攻擊平民。不僅美國揚言出兵,美國的好朋友英國也準備採取配合行動。
然而,敘利亞政府是否真在內戰衝突中授權軍方使用化武攻擊平民或叛軍,目前仍眾說紛紜。同時,也缺乏直接證據證明政府軍確實採取這類攻擊行動。不僅聯合國調查小組依然在進行,也有海外媒體指稱並不能排除叛軍自導自演嫁禍政府軍,以試圖藉此引進西方軍事介入。
這樣的場景,不禁令人聯想當年美英兩國聯手攻打伊拉克,理由是伊拉克研發核武。然而,姑且不論世界上仍有許多國家正同時在研發核武,而美英本身也是老牌擁核國。重點是,如今戰爭打完了,相關證據卻根本提不出來,儘管伊軍早被美軍徹底擊垮,強人海珊也被美國處以吊刑,但經過戰爭蹂躪的伊拉克,如今卻是民生凋閉,人民陷於另一種生活困境。
戰爭,有時是不得已的必要手段。例如,在二戰期間為抵抗德國納粹侵略及日本軍國主義擴張,當時的反法西斯戰爭不僅極其必要,且具相當程度的正當性。人類很難想像如果當年西方盟軍戰敗,今日世局與文明面貌究竟將是何種光景?
然而,戰爭不僅必須符合必要原則,同時也必須符合比例原則。甚且,必須將戰爭視為調解處理國際紛爭的最後不得已手段。也就是說,必須在經過其他外交折衝乃至經濟制裁、軍事封鎖等行動失效後,才應列為最後考慮選項。而且,也應先尊重並透過聯合國機制,而非任由幾個利益相關國自行商議便片面採取軍事行動,否則難保不會變成披著人道主義外衣的帝國主義行徑。
即使最終證明敘利亞政府軍確實曾經動用小規模化武攻擊反抗軍及平民,但除非這樣的攻擊行動正依然持續進行著,否則,此刻西方國家以此藉口採取大規模軍事行動介入的時機與必要性,仍是極具爭議性。
更何況,軍事介入也應區分多種形式,而不必以飛彈等武裝攻擊行動為必要。如設置禁航區以節制相關軍事衝突,派遣聯合國觀察員乃至維和部隊介入調處,甚至透過國際法庭對涉及化武攻擊行動的官員及將領發布通緝等作為,都是可以考慮的行動選項。
當然,若只採取上述低度衝突的軍事行動,勢將不利於相關國家政軍複合體的集團利益,但卻可避免敘國人民遭遇可能將至的更大苦難與不確定性。
如果敘軍動用化武攻擊自己同胞事件屬實,確實令人髮指,必須譴責。但美軍濫用無人飛機無預警式地濫殺他國人民,這又豈能說得過去?
(政治評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