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星被提公訴 陸輿論同情
中央社/
12 年前
(中央社台北29日電)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今天以涉嫌爆炸罪對首都機場爆炸案嫌犯冀中星提起公訴。許多大陸民眾紛紛在網上對冀中星表達同情,雖然法不容情,但建議從輕處理。
據北京朝陽區檢察院官網,中國大陸刑法第114條規定,「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今年7月20日晚間,北京首都機場驚傳爆炸案,嫌犯為來自山東、坐著輪椅的冀中星。他在機場三號航站旅客出口處引爆自製爆炸裝置,造成本人重傷以及一名民警輕傷。
據大陸媒體報導,冀中星引爆自製炸藥是為引起注意。他在廣東東莞打工時曾與當地治安人員發生交通擦撞,車禍導致冀中星癱瘓。冀中星向東莞市法院提出告訴,法院判決他敗訴。
冀中星雖觸法,但大陸民眾對他身處弱勢、遭遇不平又求助無門的處境頗為同情。
網民「梁園隱者」說,「我們都忘了,冀中星並非有意去害人,他只是為了引起關注,當他引爆爆炸裝置前,首先做的是告訴他人不要靠近,而最後,他炸傷的只是自己,如果我們忽略了這個事實,而無情的毫不客氣的就按爆炸罪進行起訴,那麼我會說,真正愚蠢的是我們,不是冀中星。」
還有網民表示,「我們公安真的厲害啊。這麼快就要判人了?請問他(冀中星)的冤案還要幾十年才能得到公正的審批?」
網民「遠山晴嵐」表示,「避人傷己,仁心可鑑,名為爆炸,實為申訴,事出有因,值得同情,法不容情,建議從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