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景彬為司法官訓練所第16期,今年63歲,平日行事活躍,85年擔任台中地院庭長時涉投資地下錢莊,涉重利等案,86年遭處休職3年處分,89年復職,調任台南高分院法官,涉重利案一審判處徒刑2年,95年判決無罪定讞,胡景彬於97年轉調台中高分院民事庭法官。
司法界人士指出,胡景彬在台南高分院擔任法官期間,因所涉重利案件尚未判決確定,曾遭律師抗議身為被告身分,竟還擔任法官審理案件。事後,胡景彬被調往處理本票裁定、拍賣抵押等非訟案件。
司法界人士表示,胡景彬因過去曾涉案,雖獲判無罪定讞,調至台中高分院後,仍受政風室密切觀察,多年前即已遭特偵組偵辦「正己專案」鎖定,胡景彬在台中高分院每月審理民事案件約10多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