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艇小船考照 交通部放寬規定

中央商情網/
12 年前
(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2013年8月28日電)交通部修訂「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今天發布生效,刪除不合理體檢項目,簡化駕照體檢方式並放寬外籍人士考照限制。

親民黨籍立法委員李桐豪上午舉行記者會表示,民眾過去想獲得遊艇或動力小船駕照有諸多不便,如考照體檢只能在少數指定大醫院做、體檢必須檢查梅毒、疝氣、皮膚病等項目,讓人不解這些檢查與開船有什麼關係?

他說,過去也規定65歲以上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不能換發遊艇駕照,剝奪漁民轉行開遊艇權利;且外國人不能考照,不利國外觀光客來台進行水上活動。

修訂後的「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刪除不必要的體檢項目,且合格醫院、衛生所、有專業醫師執業的診所,都能辦理駕照體檢,65歲以上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得換發遊艇駕照,且合法居留的外國人、大陸港澳居民,除營業用外,都能考照。

與會的交通部航港局長祁文中說,目前國內約有9家訓練機構,民眾未來只要經48小時訓練後,即可取得自用級動力小船駕照,1年後附上體檢報告,可取得二等遊艇駕照;若一開始直接報考營業級動力小船駕照,同時可取得二等遊艇駕照。

台北海洋技術學院教師林百銘會中表示,樂見政府放寬考照限制,目前學院1年訓練600名學員,約580名可取得駕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