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比較廣告 台固凱擘等遭罰

中央社/
13 年前
(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28日電)公平會表示,台固及凱擘等20家有線電視公司不當比較廣告,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條規定,共處新台幣380萬元罰鍰。

公平交易委員會今天表示,20家有線電視公司,包含台固媒體股份有限公司、凱擘股份有限公司,製發「別被MOD騙了」、「三立、八大、中天、TVBS、東森、緯來攏看嘸」、「啥米!不想看還要繳違約金1800元」等不當比較廣告。其中,台固與凱擘都遭罰50萬元的罰鍰。

公平會認為,被處分公司就「三立、八大、中天、TVBS、東森、緯來」等頻道及部分節目內容為比較項目,以彰顯其自身較優項目,而故意忽略被比較對象中華電信較優項目,致整體印象上造成不公平的比較結果,使中華電信有喪失交易機會之虞,已違反效能競爭的原則,顯有違公平競爭的商業倫理。

公平會說,MOD用戶中途解約所須補收的裝機費或電路接線費,是依解約日至合約到期日之天數計算,最高補收金額僅達1800元,但被處分人等在爭議廣告所宣稱的內容,將使交易相對人誤認在合約期限內解約,均須繳交違約金1800元,恐造成中華電信喪失交易機會。

公平會指出,被處分公司在用戶申裝有線電視服務時,也須繳交裝機費,且該金額在用戶不願收視時,也無法返還,爭議廣告上的表示,乃基於被處分公司自身臆測、主觀陳述為比較。

公平會認為,被處分公司不當比較廣告的顯失公平行為,已經足以影響交易秩序,共處20家有線電視公司38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