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節能省電,落實使用者付費,並考慮到減輕民眾負擔,照顧弱勢族群,經濟部修正第二階段電價調整案。
其中,平均漲幅由9.64%降為8.49%,並拉高不調整門檻,住宅用電每月使用500度以下、小型商家每月1500度以下都不予調整。至於中大型商業和工業用電,依原訂調幅打9折,也就是漲幅為10.4%到12.2%。
官員表示,第二階段電價調整案是去年就公告的既定計畫,若無法如期在10月1日實施,預估台電今年將虧損新台幣560億元,累積虧損高達2491億元;「對台電不公平」。
若實施新版電價調整案,預估台電今年將虧損新台幣441億元(少虧119億元),累積虧損達2372億元。
官員指出,台電累積虧損已超過其資本額的2/3,不利永續經營,且台電須在民國105年前減緩投資1720億元,連帶影響政府公共建設投入。
值得注意的是,明年有7合一選舉、電價浮動公式實施等因素,官員私下說,「再拖下去更沒適合的時間點」。
台綜院長吳再益預估新版電價調整案,今年將會減少GDP約0.024個百分點(約37億元),對CPI影響0.029個百分點;明年則會減少GDP約0.071個百分點(約109億元),對CPI影響0.089個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