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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正公電(CAP379號)

中央社/ 2013.08.27 00:00
CAP379號標題「電價調整新案

台電減收68億」,請改為「電價調整新案

台電增收5百億」。

CAP379號校正後全文如下:電價調整新案

台電增收5百億(中央社記者林孟汝台北27日電)經濟部次長杜紫軍今天表示,基於減少衝擊及使用者付費原則,第2階段電價調整案平均調幅由原案的9.64%,調降為8.49%。

台電預估,下修後,新增收入由原案的新台幣569億元降為500.8億元。

行政院去年5月1日宣布電價調漲方案分3階段調漲。第1階段是去年6月10日調漲原調幅40%,第2階段由原訂去年12月10日延到今年10月1日,調漲原調幅40%;剩下20%,視台電經營改善效率後評估。

杜紫軍表示,目前台電的電價低於用電成本,用得愈多,政府補貼愈多。

他說,再次修改第2階段電價調漲方案,是基於「反映燃料成本,改善累積虧損」、「促進節能省電,落實使用付費」、「減輕民眾負擔,照顧弱勢族群」、「減輕產業衝擊,穩定民生物價」4項基礎。

杜紫軍指出,第2階段電價調整案若無法10月1日如期實施,台電今年重估虧損將達560億元,累計虧損達2491億元;民國103年則將虧損850億元,累計虧損3341億元。

依原電價調漲案估算,經濟部表示,電價調漲今年將會減少GDP約0.02個百分點,對CPI影響0.06個百分點,預估103年GDP則降低0.06個百分點,對CPI影響0.18個百分點。

杜紫軍指出,在減緩電價調漲幅度後,對GDP和CPI的衝擊將小幅縮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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