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外配遇害判決指出,嫁來台灣的39歲印尼籍侯女,與45歲已婚油漆工呂姓男子同居,呂懷疑侯女從事特種行業,101年2月3日起,呂持球棒痛毆侯女,活活打死她後伴屍2天,才打電話給友人表示他殺了侯女,友人趕來果見侯女穿著睡袍陳屍沙發,手腳有瘀傷還出現屍斑,嚇得報警。侯母痛哭,要求把呂關到死。
庭訊時,有忌妒型妄想症的呂某,否認拿鋁棒打人,辯稱對方要賣淫才教訓她;侯女的廖姓丈夫表示,早就知道侯女與呂同居,但苦於無法舉證,侯沒在特種行業上班,呂卻控制侯女讓她無法回家。合議庭不採信呂辯詞,認為他殺人手段凶殘,應重判。
另勒死小三陳男判刑13年
另起越南外配遇害案,兇手是56歲陳姓男子,陳某在高雄市場擺攤認識29歲阮姓越南女子,拋妻棄子與阮同居,陳常出外打零工,後來阮女換房門鎖頭,陳懷疑阮女移情別戀,101年10月14日清晨,陳守在阮女租屋處門口,趁她開門上班時,強行入屋鎖門,兩人嚴重爭執後,阮女慘遭殺害。
庭訊時,患有憂鬱症和強迫症的陳某,辯稱是誤殺對方;合議庭不採信,認為陳由愛生恨、鑄下大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