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長邱秀儀指出,6月底至各傳統市場、餐飲業者及製麵店等地點抽驗米濕製品,包括20件米粉、15件粄條(河粉、粿仔條)、10件米苔目,以及10件糕粿類產品,共計55件。其中3件米粉,分別檢出丙酸及其鹽類0.62至1.54
g/kg,來源同為新北市「家政米粉商行」;1件米苔目,檢出己二烯酸0.11
g/kg。
邱秀儀表示,此次米粉中被驗出的丙酸,僅可使用於麵包及糕餅,且用量應在2.5
g/kg以下,若食用過量可能引起喉嚨痛、腹痛、噁心、嘔吐等症狀,年糕、蘿蔔糕及粉粿等,則可允許限量添加苯甲酸、己二烯酸(標準:1.0
g/kg以下),其餘製品,如米粉、米苔目、粄條等,不可添加任何防腐劑及殺菌劑,違者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台北市衛生局提醒民眾,購買時應注意產品是否冷藏販售、包裝是否完整、顏色及氣味是否有異常等,以確保產品的衛生與安全,建議消費者可選用有包裝且標示完整的產品,並於烹調前用清水浸泡40分鐘,讓防腐劑釋出,再將浸泡水倒掉,或烹調時將鍋蓋打開使其揮發,以減少防腐劑的殘留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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