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磊:本公司102年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配現金股利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2 年前
一、本公司於102年6月21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3,655,49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8月2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29517號函核准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美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CC01040 照明設備製造業。2.CC01060 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3.CC01070 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4.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5.CC0110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業。6.CC01110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7.CC01990 其他電機及發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8.F401010 國際貿易業。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本公司所在地:新竹縣湖口鄉自強路18號。(四)公告方式:登載於主管機關指定之「公開資訊觀測站」。(五)訂定章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於民國79年3月22日,第24次修正於民國102年6月21日。(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設董事七人(含獨立董事二人)、監察人三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此屆任期至105年6月20日。(七)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額新台幣900,000,000元,分為9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增資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790,099,350元,分為79,009,93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本公司目前持有庫藏股5,900,000股,實際流通在外(可參與分配)之股數為73,109,935股。(八)本次分派現金股利暨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面額及發行條件:1.現金股利:新台幣36,554,968元,以除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股數,每股分派現金新台幣0.5元,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郵匯費及支票處理費由股東自行負擔。2.轉增資發行新股:(1)股東股票紅利36,554,970元發行新股3,655,49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2)依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配發不足1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提出自行拼湊整股登記之聲請,逾期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畸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3)新股之權利與義務:與原有普通股相同。(4)股票簽證機構:發行無實體股票(不適用)。(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發行新股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826,654,320元,分為82,665,43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十)增資用途:未來業務發展需要、擴充營運規模。三、本公司茲訂於102年9月30日為除權除息暨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依法自102年9月26日起至102年9月30日止停止普通股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2年9月25日下午四時前(郵寄者以102年9月25日郵戳日期為憑)逕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一段51號3樓,電話:02-2562-1658)辦理過戶,俾可享有配股及配息權利;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四、增資股票之發放,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俟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採無實體發行,屆時將另行公告。五、現金股利發放日預定於102年10月29日,依股東指定之方式撥付至各股東銀行帳戶,未留存銀行帳號及不同意採行銀行匯撥者,本公司將依登載於股東名簿之通訊地址,於發放日以單掛號寄發「抬頭劃線禁止背書轉讓」之支票予股東(郵匯費及支票處理費由各股東可分派之現金股利中扣除)。六、本公司最近三年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盈餘分配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七、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