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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事件 上交所研究預警機制

中央社/ 2013.08.25 00:00
(中央社上海25日電)上海證券交易所今天透過官方微博公布光大證券「816事件」記者會問答全文說,經監控帳戶,確認光大依承諾未有減持股票行為,上交所也將認真研究前端預警機制的可行性。

上海證交所就光大證券16日因交易系統事故導致市場異常波動事件召開記者會,但根據上海證交所微博公布的記者會問答全文,僅大陸媒體參加。

對有媒體詢問,上交所為何對異常交易行為沒有設置預警機制,上交所新聞發言人表示,上交所服務近億個投資者帳戶,所有券商、股票經紀下單都透過交易單元、報盤機混合進入交易所主機,交易所主機的前端控制目前尚難以對逐筆交易單就自營與股票經紀業務予以區分;且「816事件」每一單委託金額都在正常申報範圍內。

不過,發言人坦承,「816事件」讓交易所深刻感受到市場各方對交易所提出的更新要求。下一步,上交所將認真研究、論證前端預警機制的可行性。

至於上交所為何在光大事件後未能即時發出提示性公告,新聞發言人表示,參照境外經驗,光大證券不僅是異常交易行為的當事人和責任方,也是上交所上市公司和會員,是證券法規定的資訊披露義務主體,有義務、有條件判斷事件性質並對外資訊披露。

發言人說,上交所按照慣例、沒有採取主動發布提示性公告的方式進行處置,採取了反覆督促光大如實公告的措施,這屬於常規、可靠的監管做法。

上交所發言人又指出,從境外經驗來看,由於市場機制的約束、市場參與人(證券公司)的自律擔責及事後追責強硬,加上注重效率,幾乎所有交易所都不對證券交易進行前端控制,只嚴格要求市場參與人在交割日承擔交割責任,違者事後追責。

發言人也說,光大證券事發後已承諾不借ETF(指數型基金)賣股票,經對光大的帳戶進行監控,截至23日收盤,光大相關賬戶未有減持行為,包括賣出股票,或將股票申購成ETF份額賣出等變相減持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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