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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執業安全 立委擬由法保障

中央社/ 2013.08.25 00:00
(中央社記者王靖怡台北25日電)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王育敏說,下會期將提社工人員執業安全條例草案;民主進步黨籍立委管碧玲說,已研議社工師法修法。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無障礙之家今年6月發生輔導個案砍傷女性社會工作員事件;高市府20日訂定社會工作人員人身安全維護要點,保障社工執行職務的人身安全與健康,建立風險管理與危機處理機制。

王育敏受訪表示,社工人員執業安全條例草案已初步擬訂,預計下會期提案。社工人身安全保障要有全國共通原則,不能讓地方政府各自為政,各縣市都有社工,都需要保障執業安全。

至於草案初步內容?她說,除安全配備與防護訓練等預防措施,建置保護機制也很重要,如社工執行高危險性職務,可請求警方陪同;危險程度較低或只是有疑慮,可請村、里長或其他社工等人陪同,危險程度分級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

初步草案也規定,應依危險程度給付社工「危險津貼」;中央主管機關要設立社工人員安全防護申訴評議委員會,由社工專業組織代表及相關學者專家各1/2組成,接獲申訴後3天內展開調查,30天內作成申訴評議書。

王育敏表示,現行社工師法適用對象僅限通過專技高考的社工師,訂定專法是為提供所有從業社工安全工作環境,讓各界知道社工是助人的專業工作者,應受尊重,一旦傷害他們就要付出法律代價。

另外,管碧玲說,目前研議提出社工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以增加專章方式,加速保障社工師執勤時的人身安全,預計下會期開議前能擬好。不過,為謹慎起見,也蒐集美國有關制定社工保護條例的「麗莎法案」(Lisa's Law)資料參考。

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專門委員黃宏謨說,將委託專家學者蒐集社工人身安全研究資料,審慎、周延規劃如何建立制度與建構安全執業環境,滿足社工需求,希望年底前能完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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