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穎精密:本公司102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股款繳納憑證劃撥暨上櫃日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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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年前
一、本公司102年4月29日董事會議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計新台幣350,000,00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6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21656號函核准在案。二、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茲將增資發行新股事項公告於後:(一)公司名稱:佳穎精密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二)本公司所營事業如下:1、CA02990其他金屬製品製造業2、CA04010表面處理業3、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4、CQ01010模具製造業5、F106010五金批發業6、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7、F401010國際貿易業8、H701010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9、H703090不動產買賣業10、H703100不動產租賃業11、J901020一般旅館業12、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已發行股份總額及其金額:額定資本總額新台幣20億元整,已發行股份總額為76,691,71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766,917,100元。(四)本公司所在地:桃園縣大園鄉和平村14鄰三界壇店8-3號。(五)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7人,監察人3人,任期三年,連選均得連任。(七)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116,917,100元,分為111,691,71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八)章程訂立之年月日:第一次訂於77年6月14日,最近一次修正於102年6月11日。(九)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暨其他發行條件:(1)本次現金增資新台幣350,000,000元整,發行新股3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17.60元。(2)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5%計5,250,000股由員工認購,並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一規定,提撥本次現金增資發行股份總額10%計3,500,000股對外公開承銷,其餘75%計26,25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每仟股可認購342.279498股,其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認購基準日起五日內逕自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足。(3)本次現金增資計劃之重要內容,包括資金來源、計劃項目、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有關事宜,如有因市場狀況及主管機關指示修正而需修正者,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4)本次增資發行之普通股,除不參與101年度盈餘分配外,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十)增資計劃: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三、本公司102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5,000,000股,俟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後,於102年8月28日起先行依規定以股款繳納憑證上櫃買賣。茲將增資新股上櫃相關事項公告如后:(一)原已上櫃買賣股票:普通股18,541,71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185,417,100元整。(二)本次現金增資申請上櫃之股款繳納憑證股數3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350,000,000元整。(三)累計申請上櫃總股數:含股款繳納憑證共計53,541,71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535,417,100元整。(四)股款繳納憑證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五)股款繳納憑證採無實體發行,已向台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登錄作業。(六)辦理股票過戶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2樓,電話:02-2702-3999)。(七)股款繳納憑證之劃撥及上櫃:本次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憑證訂於102年8月28日(星期三)直接劃撥至 貴股東指定之台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集保帳戶,並於同日上櫃買賣,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上開增資股票俟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將另行公告。四、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