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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關說 員警為績效勤於取締酒駕

台灣好新聞/ 2013.08.23 00:00
記者陳寶印/桃園報導

警方自今年一月分針對酒駕實施更嚴苛的罰則後,情況不但沒有改善,反而比未實施較重的罰則還嚴重,顯示民眾酒後駕車的習慣未因此而減少,但究其因,主要是警員如查獲到酒後駕車者即可獲得二次或四次嘉獎有關,更譜的是帶班的長官還可得五支嘉獎,無怪乎會勤予取締酒駕,由於警員為了酒駕重賞,根本不可能接受關說或者顧慮到酒駕者的家境,喜好喝酒者還是要酒後不開車。

 

據指出,依據大溪警分局的統計,大溪分局轄區自從在今年一月分起實施加重的酒駕罰則後,轄內因酒駕遭到查獲者,是不降反升,每天都有民眾因為酒駕遭員警逮捕而送到偵查隊再送地檢署處分,雖然罰則更重了,而且取締的標準也更加嚴苛,但是情況仍未見改善,主要原因,則與過去未實施更嚴重的酒駕罰則有關,因為員警一取締到酒駕,並沒有現今的好獎賞,如今只要攔截到或發現到酒駕,以目前而言,一般民眾未有酒駕前科者,酒測值仍是零點二五以上,首次拿到駕照者則係零點一五以上,在公共危險酒測值以內的範圍,只要員警攔截到而開紅單者,就有二支嘉獎,帶班長官則是三支,而如果是超過酒測值達到公共危險的標準者,則嘉獎提高至四支,帶隊長官則五支,在重賞下當然員警勤於取締,對於日後的升官才有助益。

 

據悉,大溪警分局一向是民風純樸之地,刑事案件本來就較少,而且如果查獲到刑事案件,以目前轄內各派出所而言,由於皆是年輕的員警,一但查獲像竊盜、命案、傷害或其他刑案等,不少人不知如何製作筆錄,不過,一旦查獲酒駕案件,只要改個名字、時間、地點,再測個酒測值,仿效將前人的筆錄,加上有酒測,根本沒有爭議,十分容易,加上又有嘉獎可拿,難怪員警會為了績效賣力的取締酒駕,只是員警只會取締酒駕,刑案卻不會辦,讓人感到喝酒好像是十惡不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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