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瑞被控從民國98年起對多名女子下藥性侵,他遭羈押至今始終否認迷姦或偷拍,遭檢方依涉犯加重強制性交等罪起訴,痛斥他毫無悔意,求刑30年,全案訂9月3日宣判。
台北地檢署為調查李宗瑞與多名女子的不雅照及影片外流,是否有人涉及洩密,在去年分案偵辦至今,承辦主任檢察官蔡興華,曾指揮專案小組逐一清查北檢、北市刑大的各個辦公室,追查是否由公部門流出。
檢方今天傳喚當時受理被害人指控李宗瑞涉案的女警、時任北巿刑大偵5隊林姓副隊長及承辦的陳姓及謝姓警官,以及曾勘驗不雅照檔案的巿刑大資訊室男警官等5人作證,5人否認將不雅照外流,訊後均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