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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來受審 當庭翻供

中央商情網/ 2013.08.22 00:00
(中央社台北2013年8月22日電)山東濟南中級人民法院今天開庭審理中共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受賄、貪污、濫用職權案,薄熙來表示具體案件他一個一個講,並當庭翻供。

上午8時43分許,薄熙來被帶上被告席後,法庭核對了他的身分,告知他有自行辯護和最後陳述等權利。

隨後公訴人宣讀起訴書,法庭展開調查。薄熙來表示:「我希望法官能夠合理的公正的來審判」,「我是具體案件一個一個的講」。

法庭首先調查薄熙來收受大連國際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唐肖林賄賂共計折合人民幣110.9446萬元案。

薄熙來辯稱,「唐肖林說給我三次送錢的事情是不存在的,他請託我辦事的那些事情都是公事公辦」,絕沒有談到他建大連大廈是要倒賣。

薄熙來說,對唐肖林三次給他送錢的事情,他曾經在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審查期間「違心的承認」,但當時他完全不知道這些事情的情節,腦中一片空白。

他又稱,在中紀委審查時所寫的自白材料,是在「對我不正當的壓力的情況下寫的」,而且「是有明確的誘導因素」。

在薄熙來講述大連國際發展公司與大連市政府的相關情況後,檢方出示證據,薄熙來辯稱,檢方所提證詞「絕大部分都是外圍證據,與本案關係不大,不能證明我有罪,這只是行走的公文而已」。

薄熙來說,唐肖林的證詞是「一面之辭」,他是個地地道道的貪腐份子和經濟騙子,「我被蒙蔽了而已,我以為這都是公事,我也就公事公辦了。」

薄熙來說,唐肖林已犯了貪污受賄行賄的大罪,他實際上是想以此立功減刑,「他就像瘋狗一樣亂咬,以此立功」。唐肖林十幾年前運作的陰謀今天拿到法庭作證,「我認為這是褻瀆法庭的神聖」。

對檢方出示唐肖林的證詞指出,他一共給薄熙來送了三次錢,一次15萬美元,後來又加了5萬美元,當時把錢放在沙發上,薄熙來點點頭就同意了。

薄熙來辯護時表示,看到唐肖林的錄影,「我真是看到一個人出賣靈魂的人的醜態,我沒有想到」。審判長隨即制止薄熙來說,「在發表意見的過程當中不要發表貶損證人人格的語言。」

薄熙來答應後接著反問,唐肖林說的5萬美元、8萬美元,「我和他至於默契到那種程度他把錢往那一放,我什麼也沒說,這符合人之常理嗎?」

檢方又出示薄熙來妻子谷開來的證詞,指出他們夫妻在大連、瀋陽、北京、重慶家都有一個共用保險櫃,這個保險櫃只有他們兩個人能打開。

谷的證詞說,當時她陪薄瓜瓜在英國讀書,每年都回大陸三次,每次走時都會從共用保險櫃拿錢帶到英國,「在瀋陽家裡拿過5萬美元」,2004年下半年從北京家裡又拿過幾萬元人民幣,2005年下半年拿過8萬美元。

對此,薄熙來稱,「我覺得谷開來的證言非常滑稽、非常可笑」,因為谷開來並沒有說是薄熙來收了人民幣5萬元、8萬美元,放在櫃子裡。

薄熙來說,「在中紀委查我的時候,她有什麼證明說是我放進去的8萬美元她給拿走了,而且怎麼能夠那麼準確的判斷就是我放進去的8萬美元?」

薄熙來還說,谷開來就在北京他們家另外一個巨大的保險櫃裡放了很多錢,「大大高於這8萬美元和大大高於這5萬元人民幣」,她連更大的錢都說不清楚,怎麼會說的清楚5萬元、8萬元。

法庭下午就薄熙來收受大連實德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徐明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068.1141萬元的事實進行調查。

薄熙來稱,「這段指控是完全不實的」,徐明資助薄瓜瓜的事並未向他提過,「法國尼斯的房產我完全不知情,整個過程完全是虛構的」。他並說:「我對這2000多萬元,自始至終我也沒有承認過」。

至於起訴書指薄熙來幫助徐明的情況,薄熙來說,「我都是公事公辦,沒有任何個人私利在裡面」。

其中,在收購萬達足球俱樂部的事情上,「我不記得徐明找過我」;實德申請成品油進口資格,「我沒有多少印象,這件事情要辦也完全是按程序辦」;他和谷開來、徐明一起看楓丹別墅幻燈片的事,「我沒有印象」。

薄熙來表示,「沒有在意過徐明,我只知道他是谷開來的朋友,我和他沒有共同語言。」有關谷開來向他明確提出過從徐明資助薄瓜瓜的事,他也否認,說這「不屬實」。

今天法庭旁聽席上,包括5名薄熙來的親屬及2名陪同人員、19名媒體記者、84名各界人士,共110人。本案由濟南市中院副院長王旭光任審判長,與審判員張威力、劉志明組成合議庭,書記員姜梵、朱小青擔任法庭記錄。薄熙來委託的辯護人北京德恆律師事務所律師李貴方、王兆峰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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