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來涉嫌受賄、貪污、濫用職權案,上午在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五法庭開庭審理,在午間休庭後,下午繼續審理。
在審理中,公訴人(檢方)向法庭出示第一組證據,包括證人大連國際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唐肖林、姬巍、宋振軍、張文勝、谷開來等人的證詞,但根據濟南中院的直播內容,薄熙來全盤否認所控受賄。
其中,檢方在庭上出示谷開來的證詞資料;谷開來證稱,家中放了一個她和薄熙來共用且只有她和薄能能打開的保險櫃,裡面放有現鈔,她曾從櫃中取用由薄熙來放進去的8萬美元、5萬美元和人民幣5萬元等現金,以供她和兒子薄瓜瓜在英國花用。
對上述證詞,薄熙來在庭上說,「我覺得谷開來的證言非常滑稽、非常可笑。」他質疑谷開來有什麼證據證明她從櫃內拿走的錢是他放進去的?
薄熙來又說,「事實上她(谷開來)的錢遠遠超越這個數字…她對那麼大筆錢都說不清楚,怎麼可能把5、8、5說得那麼清楚?」
薄熙來的辯護律師也質疑,谷開來因故意殺人被判死刑緩執行,按照在案的證據「顯示其有精神障礙」,這樣一個精神狀態的人能否作證,作證時是否清醒不得而知,這些證據能否可信,都值得懷疑。「谷開來的證言,均不可信。」
此外,在庭審中,檢方也播放唐肖林預先錄好的影片作證,詳述他在1999年到2005年中,在薄熙來幫助和支持下倒賣汽車和建房、取得土地且獲利頗豐等,他3次送錢給薄熙來,一共人民幣110萬9446元。
但薄熙來反駁,唐肖林倒賣汽車和建房等隱瞞了他,然後又說他受賄,又說感謝他,「這話無法聯繫起來,不合日常生活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