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揆:個人修法意見非絕對正義

中央社/
13 年前
(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台北22日電)行政院長江宜樺今天說,民主政治的基本精神是不能把個人或個別團體對某修法的看法,當作絕對正義,只要和他訴求不一致,就當作惡法。

行政院上午舉行院會,行政院長江宜樺在會中聽取內政部報告「苗栗大埔農地開發案處理情形」。

對於土地徵收條例的存廢和修改爭議,行政院發言人鄭麗文會後轉述江宜樺談話。江宜樺說,他在內政部長任內,有邀請農陣團體的主要成員,對土徵法逐條討論,大多數訴求都已修正入法,兼顧必要性和公益性;少數訴求如廢除土徵條例,受邀的地方政府代表,沒有一個贊成要這麼激烈的方式廢除。

至於全國土地徵收案都要經過聽證會的訴求,今天代表內政部長李鴻源出席的內政部次長蕭家淇發言表示,國內1年有超過千件的徵收案,必須全部由內政部舉辦,實務上明顯不可行,這是沒有辦法納入修法的主要原因。

土地徵收條例在民國101年通過修正,大範圍程度已納入農陣等相關團體訴求,江宜樺表示,所有相關法律的修正都是開放的,也希望能跟民間團體有理性互動和討論。

不過,江宜樺特別提到,民主政治的基本精神是不能把個人或個別團體對於某修法的看法當作是絕對的正義,只要跟他們訴求不一致,就當作是惡法,而把中央和地方機關一律劃歸捍衛惡法,這樣子的公民社會討論不符合民主政治精神。

江宜樺也裁示,請內政部繼續蒐集相關修法意見,利用公開場合對外說明今天的簡報內容和修法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