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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因相驗作業 監委籲防弊

中央社/ 2013.08.21 00:00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21日電)新竹一名醫師8年間開了4000多張死亡證明,其中疑有不法。監委林鉅鋃、李復甸提調查報告,應檢討死因相驗作業,加強防弊。

監察院說,新竹地檢署去年9月相驗一名婦人服農藥自殺案,發現尚未驗屍,家屬已拿到新竹縣張姓醫師開具的死亡證明書。張姓醫師近8年間共發4746件死亡證明書,其中有無勾結殯葬業者和員警,收取不法利益,把應報請司法相驗案件,逕行發出自然死亡證明書,司法正在偵辦當中。

監察院日前已通過監委林鉅鋃、李復甸所提調查報告。

李復甸受訪指出,很多民眾家居死亡,如果被認為不是凶殺案或沒有其他問題,通常是「行政相驗」,找醫生來看並開死亡證明。

李復甸說,因為正式法醫不夠,行政相驗制度是迫不得已才存在。不過,行政相驗有時易生弊病,包括醫師沒有親自檢驗屍體,聽信家屬說詞,就開立死亡證明。

監委說,草率的行政相驗往往使屍體輕易入殮或火葬,日後若生爭議,即使開棺驗屍也只能取得薄弱證據資料。

監委呼籲,應立即檢討推動死亡的通報與勾稽查核,建立死因檢驗作業檢核機制,強化防弊機制。

調查報告並引用學者論點指出,行政相驗體制最可行且有效的防弊措施,莫過於效法德國法制,強制規定行政相驗應去除死者身上衣物進行;比照司法相驗,進行全程錄影與拍照存檔。拍照與攝影更大的作用在於,死亡檔案製作與管理,日後遇有爭議,也可留下再驗死因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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